市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更新日期:2017-12-11

市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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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检察环节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检查活动,并对落实两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措施得力、效果突出的64个市级院和96个基层院予以通报表扬。烟台市院被表扬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全省共有3个市级院、2个基层院受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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