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网址导航大全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
更新日期:2016-04-11

 

365网址导航大全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维护困难群众利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

1、深刻认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的应有之义和基本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扶贫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前,全市有277个村、6.9万人的脱贫任务。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宗旨,服务民生特别是保障贫困群众利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心、用力、用情做好工作,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2、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委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三步走”工作部署,按照扶贫对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扶贫措施、驻村帮扶、脱贫成效“六个精准”要求,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扶贫开发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严厉打击和积极预防涉及农村脱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做到预防到位、帮扶到位、监督到位、惩治到位,以精准监督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集中开展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保障扶贫资金安全

3、着力查办“三个重点”职务犯罪。聚焦重点领域,围绕“发展生产脱贫一批”,严肃查办侵犯小微企业、自主创业者等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保障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就地脱贫;围绕“异地搬迁脱贫一批”,严肃查办搬迁资金发放、安置区建设、搬迁群众就业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生态补偿脱贫一批”,严肃查办退耕还林还草、重大林业生态、受污染耕地水源修复等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加大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围绕“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严肃查办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尤其是改善贫困地区教育条件过程中的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犯罪;围绕“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严肃查办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真正让贫困人口享受到社会保障兜底。聚焦重点环节,坚决依法查办发生在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聚焦重点案件,坚决依法查办发生在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保护脱贫、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资产收益扶贫、关爱服务体系中的职务犯罪,以及交通、水利、电力建设,互联网+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依法严惩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对与扶贫开发相关的惠农领域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一并纳入专项工作,依法予以查办。

4、着力开展“预防进村到户、阳光廉洁扶贫”专题预防活动。实行检察官联系重点扶贫项目制度,检察长带头,提供法律咨询,开展犯罪预防,推动阳光运行机制,服务项目建设。全方位排查职务犯罪风险点,针对扶贫开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以及重要规章制度,逐一查找职务犯罪风险点,及时提出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的建议措施,实行精细化预防。结合办案,针对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和诱发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犯罪规律的总结分析和前瞻性的专题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有操作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并配合发案单位做好整改落实。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和专题合作,在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突出的地区或行业、系统,聘请一定数量预防志愿者,完善预防约谈诫告制度,共同开展区域性、行业性专项预防,提高预防实效。开展扶贫开发预防职务犯罪示范乡(村)、项目创建活动,向农村基层赠送预防职务犯罪书籍,加强法律公共宣传,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法律观念,增强扶贫干部法律意识。

5、着力完善惩治预防协作机制。建立扶贫领域基础数据联通机制,利用扶贫部门当地贫困人口数量、区域分布、扶贫项目清单和扶贫资金安排等扶贫开发基础数据,实现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有效共享,两级院每年向市委和相关部门提供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线索受理、立案、有罪判决、预防等相关数据情况。健全线索快速移送和案件查办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扶贫部门12317举报平台与检察机关的有效衔接,对扶贫部门移送的涉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举报线索,依法及时审查办理,并将审理结果及时告知扶贫部门。建立与扶贫部门的对接机制,依托派驻检察室在贫困乡镇、村组建立检察联络室(服务站),推行检察官联系贫困村镇和一村一警,形成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合力。

三、强化法律监督,切实增强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效性

6、着力服务特色种养、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扶贫行动。围绕服务特色种养扶贫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资等破坏农业生产的犯罪,依法办理盗抢、毁坏农机、林木、农副产品等违法犯罪案件,坚决监督纠正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收益分配、农业生产经营等领域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切实保护贫困地区农村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围绕服务农村电商扶贫行动,深入开展打击网络诈骗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诈骗、传销、赌博和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实施的犯罪,强化对商贸物流、市场监管、物价管理等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网络环境安全和网络交易秩序。围绕服务乡村旅游扶贫行动,依法办理景区环境整治、征地拆迁、村民安置等过程中的违法犯罪,以及伤害、偷盗、抢劫、诈骗等危害游客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刑事犯罪,维护乡村旅游的良好形象。

7、着力加强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围绕沿海沿河沿湖生态防护林建设、湿地生态保护区修复、湿地公园提升等工程,拓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和环保执法专项检察的范围和领域,联合有关部门采取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完善生态环境领域“两法衔接”机制、实行挂牌督办等措施,坚决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盗伐滥伐林木、盗采海砂、破坏性采矿、破坏海岸山体等违法犯罪,积极采取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方式及时办理公害污染案件,及时介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调查,促进贫困地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

8、着力促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围绕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乡霸村霸等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对因贫困和邻里纠纷引发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促成刑事和解,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完善风险评估、检察宣告等制度,对利益关系复杂、矛盾尖锐、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要充分预测、评估办案风险,事先制定风险处置预案,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防止因考虑不周、方法简单、处置不当引发或者激化社会矛盾。围绕妥善处理扶贫开发工作中发生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托派驻检察室,深入开展“小事不出室,大事不出院,矛盾不上交”活动,健全检调对接、纠纷就地受理、有效调处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问题解决在基层。围绕加强对贫困地区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加强对侵害贫困地区农民工群体劳动报酬、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等利益行为的支持起诉工作,促进贫困人口充分就业;加强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孤寡老人等司法保护,完善妇女和老年人维权岗机制,完善以超前预防为重点、以多维心理重构为核心、以人文关怀为保障的未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反校园暴力、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等三个专项活动,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9、着力做好扶贫包帮工作。建立完善“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检察工作村村通”等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点对点、一对一”式帮扶活动,建立服务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第一书记”作用,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心贴心服务群众,突出办好利民惠民实事,原则上一个院帮扶困难村不少于2个,每名院领导和内设机构包帮一户困难群众或贫困学生;协调有关部门采取纳入社会保障、生活生产技能培训等措施,努力改变困难群众的生活现状,促进提升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好派驻检察室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配合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协助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妥善办理征地拆迁、重大民生工程、农村土地流转、惠农资金落实、村务财务管理、新农合等重点领域的申诉控告,使贫困群众由衷感到通过派驻检察室就能够依法维权。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扶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0、加强组织领导。两级院都要成立服务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把服务扶贫攻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检察长要亲自研究部署相关重要事项,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院领导要亲自负责落实,有关部门要主动认领任务,建立上下衔接、各司其职、协调有序、责任明确、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服务扶贫攻坚工作季度报告制度,实行动态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和督导,指导和推动服务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要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等机制,探索服务的新方法新举措,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11、改进司法方式。全市检察机关要着力转变执法理念,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自觉把检察工作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践行于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全过程,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要正确处理司法办案与维护和谐稳定、服务脱贫工作的关系,准确把握办案时机,深化涉扶贫案件诉前走访、案中服务、事后回访等制度,决不能因执法方式不当而出现影响发展稳定的问题。

12、强化工作指导。要动态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加强分类指导和督导,注意总结推广专项工作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指导和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市院相关部门要逐月统计通报各地办案预防等情况,编发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信息简报,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13、加强舆论宣传。市县两级院要利用电视报刊、“两微一端”等各种媒体,及时宣传检察机关在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把握好重大敏感案件的宣传时机和分寸,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切和期待,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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